周莹同志,女,汉族,1986年12月生,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为我行内部审计部员工,2017年3月离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为失联党员,离职期间未参加组织生活、未按期缴纳党费,经多方摸排查找,周莹同志目前仍然处于失联状态。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组通〔2016〕60号)规定,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33人,实到26人,对周莹同志与党组织关系失去联系情况进行讨论,全体到会正式党员一致同意对周莹同志给予党员停止党籍的处理。经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26名党员一致同意给予周莹同志停止党籍的处理。
该同志停止党籍2年内,如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行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时间自2019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此信息公示在我行官方网站,公示时间2019年6月10日到2021年6月9日。
中共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