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一张姓男子持100万“克隆”存单到宛城支行办理质押贷款业务,被当场识破。
当天,张某来到宛城支行,持一张100万元我行“存单”办理质押贷款业务。客户经理按照流程为其办理质押程序,柜员闫丽丽拿到存单初步辨识,发现异常后,当即向内勤行长隋薇汇报,两人共同“勘察”后发现,该存单颜色、手感与真实存单差异较大,存单上所加盖的经办人、复核人名章及储蓄专用章与真实的印章不符,初步判断为“克隆存单”。隋薇同志立即逐级向上汇报,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为防止嫌疑人起疑心,该行安排员工以正常手续需要为由稳住客户,并关闭办公区门禁,由保安和男员工共同把守。
接到报告后,总行监察保卫部立即向110报警,宛城支行根据规定要求,冻结嫌疑人资金账户。十分钟后,警察到达宛城支行将涉案嫌疑人带走进行详细调查。
目前,总行已下发《关于存单业务办理的风险提示》,要求各支行对凭证认真识别、严格把关,树立风险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排除风险隐患,维护我行合法权益,维护我行的声誉和良好社会形象。
综合办 秦岭 宛城支行 闫丽丽